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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皮革网网上广告服务合同书
甲方 公司名称: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联系人: E-mail:
负责人: E-mail:
乙方 公司名称:中国皮革网(深圳中皮网络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深房广场数码港A座次2401-2402室
电话:0755-2194300 2352001
传真:0755-2352002
邮编:518001
联系人:
E-mail:service@sinoleather.com
网址:www.sinoleather.com.cn
广告版位: 广告单价:
资料提供: 刊登时间:
付款方式: 付款时间:
期 数: 合计金额:
一、权力和义务
1、 经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自愿在乙方提供中国皮革网上做广告
2、 甲方必须在合同签定之起三个工作日之内支付广告款项并提供广告所需的一切详尽资料
3、 乙方必须在甲方提供资料后的三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网上广告的制作。
4、 甲方对其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同时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等)。
二、违约责任
1、 属乙方工作失误造成不能如期发布甲方提供的信息时,乙方需承担责任,违约金为本合同广告实际金额的30% 。
2、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交付信息稿,信息费及相应的证明文件造成乙方不能如期发和修改,乙方不承担责任。
3、 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单方终止合同,须承担本合同标准价(不以实价计算)总额的违约金。
三.变更
甲方如需变更广告内容和形式,需交纳广告每周每条价格的10%变更费。乙方需在甲方交付变更费后的三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变更内容。
四、附则
1、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乙方存档。
2、 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在本合同达成原则基础上以补充条款的方式明确,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 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可提交深圳经济仲裁庭仲裁。
甲方:(签章)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开户行: 开户行:
户名: 户名:
帐号: 帐号:
日期: 日期:
业务代表: 业务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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